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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宣示

时间:2020-01-21 17:00:31 来源: 点击数:1044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科学回答“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意义重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旗帜鲜明提出:“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示,充分显示了中国社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自信与深刻自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科学的制度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 经过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奋斗,特别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探索、实践、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仅确立了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等“四梁八柱”,也通过一系列的具体制度编制起了严密的“制度之网”,已经成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科学制度体系,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根本制度是在制度体系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制度,反映了制度体系的本质内容和根本特征,体现了制度体系“质的规定性”,是一种制度体系区别于其他制度体系的主要标志。作为根本领导制度的党的领导制度居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统领地位,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则保证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如果把根本制度比作一座大厦的话,基本制度就是大厦的“顶梁柱”,规定着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基本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有3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基本经济制度也扩容为3项: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增加进来。这些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社会的基本政治面貌和经济格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支柱性制度保障。

建立在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等事关国家治理各个方面的重要制度,是社会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具体化。若是没有体制机制发挥作用,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就会悬空,其维护社会关系、社会性质、社会秩序的目的便无法实现;若是体制机制不恰当不适宜,其中的具体制度不完全正确、不具体全面和不相互配套,也会影响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贯彻落实。

最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正像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具体组成来说,就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13个“坚持和完善”的内容: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这13个方面的制度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总体图谱。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植中国大地的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这一论断科学地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历史发展、文化渊源、实践基础,充分反映了中国社会在国家治理体系选择上的科学认识和高度自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一座突然就搬来的制度“飞来峰”。所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宣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中国社会在鸦片战争以来确实做过诸多的尝试,比如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当然也包括重新复辟帝制,各种办法都试过了,结果就像毛泽东当年所讲的,“我们中国人是很愿意向西方学习的,可学来学去总是老师欺负学生”,水土不服,正所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怎么办?惟有选择和培育适合自己、源于自己的制度。20世纪的世界是社会主义运动历史大潮风起云涌、从一国走向多国的时代,社会主义制度以其巨大的优越性让众多的民族国家实现民族解放、登上了世界舞台。中国这个占世界1/4人口的东方大国之所以能实现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之所以能迎来曙光,就在于顺应了历史发展潮流,创造性地从新民主主义革命迈向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中国社会选择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中国向人民民主制度的伟大跨越,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大背景下,开始了社会主义制度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包括党的制度建设等全方位的创新发展,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没有中华文化沃土的滋养,就不可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勃勃生机。我们过去对制度的实践基础强调的比较多,对制度的文化支撑关注不够。其实制度绝不只是一系列外在的强制性行为规范,还是内在的文化思维价值认同,这种文化不可能是外来的强加移植,必须是数千年润物细无声的内在演化与积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培育了文化之根,更确立了我们制度自信的深层依据。

中国近代以来的全部历史告诉我们,中国的事情必须按照中国的特点、中国的实际来办,这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正确之道,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更是如此。概而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契合了中国社会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仅是在改革开放4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在对近代以来170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更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其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是任何制度体系不具备和难以企及的。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显著优势的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好,为什么管用,就在于有其他制度不具备、做不到的独特的显著优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势概括为13个方面,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从本质属性到价值理念、从制度立场到制度目标、从制度绩效到制度运行、从宏观到微观的全方位立体画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社会主义的性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的原则,其制度逻辑本质上是有利于保证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指向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当家作主,制度逻辑是劳动的逻辑、人民的逻辑。从“全面小康一个都不能少”的精准脱贫,到“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更充分体现”的共享发展,再到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全面深化改革,制度安排体现着鲜明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为什么中国社会能用几十年时间走过西方社会上百年乃至数百年的路,创造出发展奇迹,实现了社会进步,就在于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机理与运行模式决定了它可以形成强大的统一意志和组织力量,让全国成为“一盘棋”,把一切经济政治社会资源都组织调动起来,同心同德、同舟共济,上下贯通,统一行动,重点攻关解决难题,快速高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完成各种任务。集中力量办大事要有核心,这个核心就是中国共产党;中国社会“众星捧月”,这个“月”也是中国共产党。我们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有了中国共产党这个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中国社会集中力量办大事就有了“主心骨”、有了方向感、有了向心力;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有了党中央这个坐镇中军帐的“帅”,就能做到车马炮各展其长,就能做到“军民团结如一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可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统筹兼顾、求同存异,在消除不利于人民群众发挥积极性的不利因素、克服阻碍社会群体创新奋进的不良现象、营造各尽其能的氛围和环境,以及把各个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等方面,创造了广阔的制度空间,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特别需要提出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仅是每一个优势的单独体现,更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展现出来的整体优势,是13个方面优势叠加后的整体制度优势。这是因为作为“优势叠加”所产生的不是1+1=2的算术级数的优势,而是把1+1变成11的宛如原子裂变级数的优势。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指向治理现代化的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指出,要“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演进规律和方向”,抓住“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阐明“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指明了国家治理的“根本方向”与“现实指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两句话是一个整体,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定了国家治理的根本方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则充分彰显了这一制度的鲜明指向。

对于今日中国社会来说,国家治理体系的内容十分明确,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舍此无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是也不能凭空进行,一定要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说到根本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固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尚需要更加成熟定型,也必须做进一步的改革。但是这种改革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不是改弦易张、另起炉灶。如果我们追求现代化追求到最后连中国社会近百年奋斗的发展道路、宗旨信仰都否定了,这还是我们期望中的现代化吗?正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中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一旦出现就无法挽回、无法弥补。”什么是颠覆性的错误,就是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迷失了正确的方向。所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用13个“坚持和完善”传递出极为明确的政治信号。

提出13个“坚持和完善”,不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完善,而是说需要更加完善。制度建设同样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制度也需要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现代化即将开启新征程,这势必要求制度与时俱进。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呼应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其“三步走”的时间表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战略步骤高度吻合。

所以,“坚持和完善”就是与时俱进地把中国共产党90多年来、新中国成立70年来做得对的、做得好的经验、办法、举措凝结为制度,让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人民当家作主更加充分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备,让涵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各方面制度体系都随着中国现代化的进程而更好地成熟、定型、完善、优化。只有以这样的制度自觉与制度自信才能真正实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才能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以确保持续推动拥有近14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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