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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春节期间困难职工慰问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5-27 10:24:35 来源: 点击数:866

关于开展2020年春节期间困难职工

慰问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机关工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王国生书记在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协助市委和政府做好市直机关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改善,更好地关爱职工,帮扶困难职工。市直工委决定在2020年春节期间开展以“关爱职工送温暖”为主题的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三门峡市最低生活标准的在职职工;

2.因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或慢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在职职工;

3.因家庭遭遇意外灾害致使生活困难的在职职工;

4.根据上述条件,分为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由于上述条件造成家庭困难,核减年度必要支出后,人均月收入低于705元)。

各工会上报慰问人数原则上按不超过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5%的比例掌握,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各级劳动模范和单亲家庭职工。

二、申报程序

对照条件,个人申报,填写《困难职工补助申请表》,各机关工会审核把关后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由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同意后,报送市直机关工会审批。

三、申报时间

各工会务必于202019日前,将《市直机关困难职工情况汇总表》和本单位《市直机关困难职工情况申报表》纸质版(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各一份报至市直工委群工部(市委432室,电话:2920678),电子版发至群工部邮箱:szgwqgb@163.com

四、慰问形式

   一是各单位机关工会组织慰问,由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统一组织实施。二是市直工会根据各单位上报人数,按照困难职工每人1000元、特困职工每人3000元的标准发放慰问金到各单位。三是市直工委还将选择部分特困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

五、要求

   1“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各级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机关工会作为关爱职工送温暖活动的主要力量,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对本单位困难职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档案,最大限度地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每位困难职工都能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2各单位要保证慰问金发放安全高效,确保送温暖活动中各类资金规范、及时、足额用到职工身上,在春节前发给慰问对象。要严格执行“依档帮扶”“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通过银行卡(或存折)发放给困难职工。

3、加强宣传工作,通过报刊、网络、微信平台等载体,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挖掘“关爱职工送温暖”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传递正能量,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职工群众的良好氛围。各单位开展“关爱职工送温暖”活动的信息、典型总结及时报送市直工委群工部。

 

附件:1、市直机关困难职工情况汇总表

2、市直机关困难职工情况申请表

 

 

                                   市直机关工会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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