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29 08:49:41 来源: 点击数:871

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直属总支、支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继续实行总量调控。结合市直机关实际,综合考虑各单位入党积极分子总数、本年发展党员计划数和近两年发展党员的情况,现对2020年发展计划进行分解(详见附件1),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认真落实发展党员计划。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总支、支部要严格按照市直工委分配的指标数量有计划发展党员,禁止突击发展、超比例发展。8月底前,向市直工委组织部上报发展计划实际执行情况,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和基层意见建议,市直工委9月底对发展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年度计划顺利实施、精准落实。本年度新发展的党员必须使用市委组织部统一配发的带有2020年度编号的《入党志愿书》

二要注重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发展党员力度。注重做好产业工人、高知识群体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在产业工人中,要注重从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职工 中发展党员,注重发展优秀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党,排查 解决国有企业党员空白班组问题。对高知识群体,要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做细做实培养教育工作,注重在人才富集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文化艺术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重点单位中加大发展党员力度。重视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以高新技术、互联网、文化艺术、金融服务和律师、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大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力度。同时,认真做好在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群众和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少数民族党员数量稳步增长。

三要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总支、支部要认真执行双推双评三全程严格落实市委办《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发展党员、处分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三办〔2018〕9号)的有关规定,落实谈心谈话、政治审查、组织审批、入党宣誓、按期转正等入党基本程序,用程序的刚性约束,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过硬。特别是要严格落实政治审查制度,由基层党委(党组)负责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政治审查,全面了解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一贯表现,客观公正的作出政审结论,凡是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坚决不能发展入党。

四要确保新发展党员政治合格、质量过硬。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标准的核心内容,结合实际列出政治上不合格的负面清单,对那些政治上不合格、想混入党内捞好处的,决不能发展入党。要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采取措施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委(党组)、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责任,特别是要切实履行谈心谈话、政治审查、备案审批等责任,督促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认真履行职责,做细做实日常培养教育工作。

五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任务,列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用心用力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抓出成效。要加强业务培训,帮助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等熟练掌握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基层党务干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业务能力。要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和违规异地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市直工委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及党员档案进行抽查,对违反发展程序和组织规定发展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同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

    

附件:市直机关2020年发展党员计划表

 

 

 

中共三门峡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422

 

市直机关2020年发展党员计划表.doc

相关感兴趣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