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畅通市直机关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畅通市直机关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现将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受理市直机关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方式
1、来电举报:0398-2920678(法定工作日)
2、来信来访举报:三门峡市崤山路49号432室(法定工作日)。三门峡市崤山路49号、47号门口投诉箱。电子信箱:smxszjgw@126.com。
3、网络举报:请登录三门峡市机关党建云点击“信访举报”栏目。
二、受理信访举报范围
1、对市直机关所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2、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三、举报须知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举报违规违纪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力求内容详尽,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尽量明确。
3、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中共三门峡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